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80句精选)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告诉客户一起来解决问题。根据问题做内部评估,告诉客户这类问题,之前公司也有遇到一次,和客户一起圆满的解决了。 2、(2)进货手续完备。包括审查进货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告诉客户一起来解决问题。根据问题做内部评估,告诉客户这类问题,之前公司也有遇到一次,和客户一起圆满的解决了。
2、(2)进货手续完备。包括审查进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食品源头的真实、安全、可靠,追索有门。
3、 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说,生产者是从本质上把控食品的安全、卫生、用料真实等,而经营者是从表面(外观)上把控食品来源的合规,以及食品的包装、说明书、标签等符合法律规定。也即是说,食品经营者的义务主要在于食品贮存及外观安全,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只要尽到对食品外观形态的检查义务,对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书面材料本身的真实性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义务,并严格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就无需对食品质量及安全本身承担检验、保障义务。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其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经营者才承担十倍赔偿责任。而且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情况也要除外。具体来看:(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4、值得注意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5、进货检查方面:《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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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这个看概况是给客户正式的改善报告还是说明,注意改善措施尽量要可视化,量化,不要说“我们会加强管理等套话”至少能附上图片,有图有真相嘛,这样才能稳定客户的信心,总之要传达给客户你确实有重视并有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营造可靠感。
8、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9、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我们知道,假一赔十等告示的内容并没有包含上述法律禁止的内容,商家的承诺是合法自愿作出的,因此合法有效,消费者可以依据商家告示的承诺性内容向商家进行索赔。
10、另外,部分较大型的保险公司有专业的防损工程师,可以依照国际先进的风险控制标准,为被保险企业提供全面、一流的减灾、防损服务,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11、首先肯定要弄明白为什么索赔,哪里出现了问题?只要我们的产品和下单确认的东西一致,就有依据--品质达标。达标的时候,有一定比率的次品是肯定的,毕竟大批量产品。不能因为小机率次品就开始赔付;
12、针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赔偿,上述2部法律是如此规定:
13、评估损失情况,是不是完全不能卖?还是降价当成低一档质量产品销售?这部分能否提供点补偿;
14、如果情况属真,要自检工厂生产和发货流程,和客人谈一下赔偿方案包括数量和后续补助。
15、同时,任何问题都可能客户把问题夸大化,也有可能确实问题很大。处理方式也要根据货值的多少看解决方法。如果货值大是大公司可以组织第三方验证问题和检验,最后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也可以派人过去调研然后解决方法。或者赔偿百分几,再补多少货给客户。或者赔偿百分几的货,看公司的处理方式。有些公司喜欢赔货有些公司喜欢赔钱。这些都基于客户还在合作阶段。如果没有再合作了。我想公司也不会赔任何东西。
16、那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呢?
17、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1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上述规定可知,不是所有的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都能适用“假一赔三”的赔偿标准,其前提条件是存在欺诈行为,即存在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故意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误导的行为。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假一赔三”赔付的仅仅是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并不是三倍的损失。
20、没有人喜欢和一个对自己产品没有信心的厂家合作,如果这种质量问题不是经常发现,我会表现跟客户一样意外和愤怒的态度,和他一起抱怨两句,引导客户发泄,然后夸客户,我和你一样重视质量,我也非常生气,非常意外这样的问题,感谢你直接而及时的反馈,告诉我质量有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一定彻查,并且杜绝以后再出现到任何客户那里!气出完了然后安静下来,请客户帮忙,分析出问题的原因,比例,怎样配合他最快解决他客户的投诉,帮他修复客户关系,表现我们的企业担当,愿意承担合理赔偿。
21、到目前为止,忽略任何客户的索赔要求,在回复邮件的时候不要回复任何索赔细节的要求。事情都没搞清楚,赔什么赔,工厂又不是慈善机构。(更何况,针对此案子,如我上述分析第3点,你的客户有足够的时间来跟你们谈判此案子的售后索赔事宜)。所以,自己先不要慌。你要表现得越成熟越专业,代表你公司越专业越优秀。到这一步为止,我觉得如果客户不按照你合理要求来处理的话,压根暂时都不要把这个案子上报给公司。这一点是作为业务员,有义务帮公司,帮老板来“挡”的。而且这个动作绝对是业务员的权限之内,又合情合理。因为即使你现在还没搞清楚足够的状况前就上报给公司了,公司还是会回头来找你去要客户那边的证据。否则公司老板,公司领导如何决策?
22、食品贮存、运输方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该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3、跟客户讲会立即核查这批料的生产过程,找出问题点,并看是否有快捷而有效的改良补救方案。表明自己是对客户负责任的厂家,让客户不要过度担心,我们会协助他摆平这件事;
24、如果情况并没有客人描述的那么严重但是还有质量问题的,基于老客人的友情上,下一个订单赠送一些给些折扣。
25、仔细想一想你们公司答应赔偿事宜沟通谈判的初心是什么?目的是为了什么?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无非是想保住客户,继续合作。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继续合作的话,客户后续就会下新的订单,然后会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后续“新的利润”是卖家追求的一个最核心最直接的目的。那么,如果卖家这个案子不按照赔偿原则来处理的话,即使在客户不合理的过度赔偿要求妥协,在索赔流程也妥协,后续买家可能会拿到新的订单,但新订单未必会给买家带来新的利润。因为人性大多时候是自私贪婪的。一旦纵容了,就难免下次客户再变本加厉了。这样的话,即使保住了客户,也不一定是带来新的利润,而有可能是带来新的“定时炸弹”。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27、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全新的商品房,并于2016年11月份收楼入住。今年10月7日,新屋的过压防护器坏了,导致全屋无电,我恰逢出差在外地,造成冰箱里的药材食品等发霉发臭,无法继续食用。据初步估计,药材食品、冰箱损失共约18550元。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认为此过压保护器已过保修期,只愿意赔偿9000元。这合理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找产品生产厂家,还是由楼房开发商承担责任?
28、一个老客户出了1吨货的订单,他卖了600KG货给他客户,这600KG里面有一小部分出了点质量问题,现在客户来投诉要赔钱。
29、《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30、今后如何避免类似不良的再次发生——提出你的改善措施。这个可以过2天再发给客户,毕竟,你还需要专业的品保人员来给出解决方案。
31、 杜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产品的质量或缺陷问题造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该如何维权?
32、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处理以各国的法律制度为依据,当企业既不了解出口地区法律法规、文化背景,也不了解当地市场制度时,有诉讼案发生企业自行应诉多会铩羽而归。
33、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视情况不同,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35、当然,我建议跟供应商说你这个要求的目的是呼应上述解决方案是真的你们很惊讶客户反馈客户的反馈,你们公司非常重视品质,一定要分析原因出来,这款原材料不是这个客户一家在买,你们有责任对你们所有的客户负责。如果这款产品刚好又是新产品的话尤其如此。证明给客户看,你们重视这个案子是认真的,你们工厂对产品品质要求严格是认真的,而不是说好听的句话而已。当然,如果从客户提交的资料中,如果你们已经可以完全有把握分析出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的话,这个动作就没必要了。
36、产品只有国内专利,被美国客户投诉侵权,如何处理?
37、我们现在不要去怀疑客户是不是贪婪,也许他的损失确实有这么多,也许没有。建议还是过去洽谈:
38、我们让客户去检验到底具体有多少料有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给过来。感觉客户要求得太贪婪了,大家怎么看?
39、 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40、如果没有当场验货,带回家验货了,那主要的原因一般还是带回家验货比较方便,你看是因为为了自己方便验货,就赦免了快递违规操作以及赦免了快递过程的损坏的可能,那最后把这个责任转嫁给卖家。您再想一下合理吗?
41、总结一下,相当于快递弄丢了你的10块钱,你说不要紧,然后回头要从卖家口袋里掏10块钱,卖家不同意,然后你给了差评。你说这个差评该不该呢?
42、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43、尽快找到问题发生的根因,产品或业务流程优化,避免后续类似案例再度发生,同时根据情况反馈给客户,以诚相待。
44、跟客户解释理赔的过程,需要了解清楚基本的事实,如哪些有问题,清单列表,导致的影响和损失;
45、由此可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若属于食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主张10倍赔偿,而属于一般商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额可以主张3倍赔偿,但是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时,为500元。
46、收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后,第一时间表示惊讶,应该是表示极度惊讶,unbelievable!(这样,在客户的印象中,你们不是“惯犯”。他会觉得这种质量问题在你公司非常罕见!)一方面,这种态度,相当于给那些没事故意找茬的客户来个下马威,让他明白如果他确实是没事找事,很难占到便宜。(当然,如果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情况是真实的,你摆出这幅姿态,他后续的动作也会有所忌惮了);另一方面,这种态度,会让客户对你公司产品更有信心,觉得即使这次质量问题,应该是意外。平时大部分情况下,你公司的产品品质基本是没问题的。
47、(1)食品形态、色泽无异常。预包装食品则以包装完好无损,肉眼可辨的食品形态正常为限。
4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9、选对保险公司,企业除了在必要时省钱,还能省心省力。
50、经营者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款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果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
51、第好一点的店家会把你的这种行为计算进入成本,为了提高你的购物体验,会直接进行赔付。
52、《为减少港口查验时间,阿根廷海关颁布新的货物计重方式》
53、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54、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哪些项目,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55、如果出现问题立马谈到赔偿问题上去,如果我是客户,我都会觉得厂家对自己的质量心里本身就没有底气,太快答应赔偿并不是处理事情的态度,反而会坏事!
56、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57、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自己的损失?
58、这种情况补不良品,不要说下次订单时候,我一起补给你。这个时候,先高效,诚意解决眼前的问题;
59、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60、《真正的“王炸”来了!12月起,江浙地区工厂再次面临“轮产、限产、停产”!》
61、卖家发出货物后分2个阶段。一是快递揽件并中转运输的阶段。二是快递到你手里以及之后的一系列操作的阶段。
62、擅长领域 □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交通纠纷□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63、根据客户目前的赔偿要求:600kg的钱;客户用料产生的加工费(其实应该还有返工费,人工耗时等损失);1吨免费的料。
64、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22楼
65、 三是在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时,要依法、依规进行维权。可首先与销售商家联系沟通,小的瑕疵,可以让售后服务部门修理,大的问题,可以退换、索赔。如果协商不妥,可以向消费者权益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投诉。价值昂贵的商品问题或服务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来谈判,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6、此案例明显属于客户过度索要赔偿,而且客户在索求赔偿的时候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不符合索赔正常流程。别说B2B这种大金额采购,哪怕我们平时B2C上淘宝买小件东西如果出质量问题,消费者在平台上投诉都需要先提供足够的证据。因为在商言商,口说无凭,原则问题,虽然是老客户了,但谁知道他是不是讹人,卖方要求买方提供合理的证据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这个底线建议不能放弃。
6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68、这起案件中,法院判定外套的弹性抽绳存在设计缺陷。实际上,这种缺陷在未造成损失时往往是被人忽视的,生产企业也因此需要付出40多万美元的赔偿。
69、以上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最后,伟然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要适度消费、理性消费,不要上当受骗。
70、 有些大的厂家,陆续实行了问题产品召回制度,特别是汽车等高档、大宗商品。
71、在第一个阶段,只要东西没到你手上,大部分出现问题都是快递的责任,比如文中快递第一次送错地方,那在这一阶段出现的问题,是应该收方客户提出问题给卖家,卖家视具体情况先行理赔给收方客户再向快递追责或者先和快递沟通后给收方客户理赔。
72、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各种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面临各式各样的新产品,既新奇又担心。新奇在产品的功能化与智能化,担心在产品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现实生活中不乏看到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那么,在面对这些损害我们该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起谈谈这个话题。
73、第淘宝的规则是签收代表着确认货物无损。部分商品详情或者聊天记录有另行约定的除外。比如我们卖的大闸蟹,就不要拒收,详情页有具体描述。
74、这个案例中我分析客户依然还在生气,理由:客户不配合提供不良品率。提出有些超合理的赔偿。所以,我建议,首先稳定客户情绪,重点传达我们有决心和诚意解决客户的问题。
75、 □广州国鼎大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杜戈卫律师
76、 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77、另外,如果觉得客户贪婪,要想想自己平时怎么和客户沟通的,有没有拉拢过老客户的心,你了解他吗?他信任你吗?还是做一单生意,赚一单钱呢?如果你足够了解他,就会替他着想;如果他足够信任你,也不会故意刁难你,所以平时的沟通维护,在遇到客诉的时候,最能体会到它的重要性!
78、根据客户的实际损失,结合自身的收益,制定三种方案(分别分析优劣势及可行性):①客户少损失或不损失,自己大损失;②客户大损失,自己少损失或不损失;③客户和自己损失共担;
79、产品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生产缺陷、设计缺陷、说明书及警示标签缺陷)而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承保产品责任风险的保险即是产品责任保险。